根据《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第八条:
学生根据专业志愿表自主选择专业,学院对学生专业进行预确认。凡申请人数少于接收计划人数,所有申请学生都作为预接收学生。申请人数多于接收计划人数时,具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确认专业:
1. 入选“强基计划”、“中心科学实验班”的学生(选拔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可优先选择化学、能源化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或化学生物学专业(强基计划学生可选专业以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为准);
2. 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计划总数的前20%,且入学后课程GPA达到3.0或以上学生,给予优先确认专业;
3. 如果符合条件1、2的申请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根据申请学生入校以后的课程成绩排名依次确认专业(课程成绩按教务系统GPA计算)。
按照以上规则,部分报名能源化学专业为第一志愿的学生根据申请学生入校以后的课程成绩排名被调整至第二志愿专业。具体详见公示文件。
现针对化学类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7日-5月1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发邮件至huaxue@xmu.edu.cn 咨询确认。
厦门大学化学系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