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本科生科研训练平台,提升本科生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化学化工学院拟启动第二十四届“化学育苗基金”、“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及第十八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申报,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课外科研训练。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项目主要面向化学化工学院2024级本科生;其他年级学生如有科研意向,可破格申请。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半,须确保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工作。
每个项目申请人为1-2人。申请人主要基础课程无重修记录,其他课程重修次数不超过2门,且各类实验课程成绩达到良好或B-及以上水平。
二、资助金额
每个立项项目给予4000元启动资金,经费由指导教师课题组统筹管理使用。
三、完成时间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
四、申请程序与要求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根据个人兴趣与指导教师联系相关科研项目,也可结合学院提供的项目征题汇总表(附件2)对接指导教师。提交申请书前,申请人须与指导教师开展不少于3次的沟通交流,并完成累计不少于1周的预研工作。
2. 申请人需填写《育苗基金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申请书》(附件1),于2026年5月27日12:00前完成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同安二205室杨老师处,同时填写共享文档(腾讯文档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kRkTVhzd3hFRnZU)。
3. 学院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4. 立项名单正式公布后,获资助申请人须向指导教师汇报项目规划,并与学院签订《项目责任书》。
5. 项目实施期间,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参加中期检查及结题汇报工作。
6. 若需变更项目题目,须在中期检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项目管理
1. 学院将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 项目结题阶段,评委会将通过结题答辩评选各类奖项,为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 获准结题的项目,完成人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4. 项目完成人在推免直博、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可优先选择本项目课题组指导教师。
5. 学院将依据相关条例,对项目相关发表论文给予奖励。
6. 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因未履行项目职责、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结题,将取消其一次奖学金评选资格。
7.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育苗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担任上述两类项目的负责人。
附件
1.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育苗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申请书
2. 2026年“育苗基金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征题汇总表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