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3届“化学育苗基金”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暨第17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学生科研项目管理,扎实推进第23届“化学育苗基金”、“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及第17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学院《第23届“化学育苗基金”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暨第17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相关要求,我院有序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指导教师初审、学院专项审核,现已完成全部项目中期考核评定工作。
本次中期检查共计核查科研项目30项,其中拟通过中期检查项目27项,中止项目3项。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公示期间,全院师生若对检查结果存在异议,可据实向学院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反馈邮箱:huayuankc@xmu.edu.cn。
为保障项目后续高质量推进,明确项目结题及评优相关要求,现重申如下规定:
一、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团队,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研究计划推进后续研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科研任务。项目结题阶段须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实质性实验数据,且项目负责人须参与学院组织的项目海报展示,未满足以上两项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通过。
二、参与项目评优的在研项目,除满足结题基本条件外,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评优答辩汇报,未参与答辩的项目,取消评优资格。
特此公示。
附件:第23届“化学育苗基金”暨“化学拔尖计划创新科研基金”暨第17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公示名单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