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化学实验(一)》实验笔试通知
定于第16周星期六(6月2日)晚上9:00(中级无机化学考试结束后)在南二502(星期三组)和503(星期五组)教室进行《综合化学实验(一)》实验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实验笔试只允许同学带《实验预习和记录本》进入考场,但不能携带其他参考材料(包括实验书和实验报告等)。
综合化学实验已结束,所有实验报告需在第16周星期一前交给老师批改。
敬请化学09级修课同学相互转告!
综合化学实验课程组
2012-5-23
上一条:关于毕业班填写《厦门大学本科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备份本学年本学期课表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0592-218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