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3年11月修订)》的通知
全院各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推免工作组对“推免工作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3年11月修订)》,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该办法将根据上位文件适时修订,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3年11月修订).pdf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