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支书:
根据校团委通知,今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9日前)学习教育与自评阶段
参与对象:全体团员。
1.学习内容。
各基层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抓住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契机,用好《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鲜活教材,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学习活动。要结合2021年度团员教育学习的整体情况,特别要重视青年大学习活动的学习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2.团支部每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对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建团百年系列活动提出建议,填写《2022年厦门大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
第二阶段:(3月9日—3月18日)互评阶段
参与对象:全体团员、团支书
1.团支书邀请班委协同,将团支部分为若干评议小组,并设小组负责人,引导小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各小组内每位团员在组内评议会上谈自己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和心得,组内其他团员结合该同学的发言与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对成绩和优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各小组评议期间要求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2.团小组会议结束后,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团员,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由团支书汇总支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并从“智慧团建”系统中导出支部团员花名册备注评议结果,将以上两方面内容汇总于压缩包,命名为“民主评议 xx级xx团支部”,并于3月18日前交至年级负责人邮箱。
P.S.各评议小组要严格把关,对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团员应评为不合格团员:违反《团章》规定,不遵守团的纪律、不履行团员义务的;违法乱纪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的;违反团内规定的。
3.团小组会(小组评议)、团员大会结束后请最迟于3月18日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的会议”模块(年度评议会)中录入召开团小组会、团员大会情况。
第三阶段:(3月18日—3月25日)自查、推优阶段
参与对象:院团委
1.自查、抽查。各学院团总支检查本单位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的会议记录(包括:团小组讨论记录、团支部工作记录及团员意见汇总等)。检查标准为: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工作记录完整;按程序开展工作(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校团委基层组织建设中心安排团建工作联络员适时参加团支部活动并抽查学院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各基层团委、团支部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情况须100%规范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2.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结合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中,进一步评选优秀团员、团支部书记(推优方法与细则后续会有通知)。
各年级负责人:
2019、2021级 曲雨腾 1947597790@qq.com
2018、2020级 宋文岳 2949032305@qq.com
附件:
1.2022年厦门大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团总支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