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生公寓是人员高度密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在宿舍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已经违反了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了确保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保障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将进行安排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自查
(一)自查时间:2020年10月29日-11月2日
(二)自查地点:全体宿舍及公共区域
(三)自查内容:
1.电动车等储电式交通工具及其电池、充电器等。
2.无国家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器、电热棒、电炉、电热毯等发热元件外露的电器、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微波炉、电火锅、电磁炉等炊具。
3.违规使用无国家CCC认证1000W以上的电冰箱、洗衣机、电水壶、电吹风等电器。
4.私拉乱接电线,包括:从固定用途插座引出线路他用、从固定插座以外部位引出线路、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从本宿舍外引入电源等。
5.晾衣架、洗衣机、鞋架、垃圾等个人物品占用消防通道。
二、学生整改情况反馈
请全体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将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填入《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公寓消防隐患排查反馈表》发给各班安全委员(如无安全委员则发给班长)进行汇总,发送给各自辅导员老师汇总。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
三、学院抽查
学校和学院将会于2020年11月2日后组织相关的人员去学生公寓进行抽查,检查中如发现存在以上的消防隐患,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取消一年评奖评优资格。
请同学们重视公寓消防安全,认真自查宿舍内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尽早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个人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公寓消防隐患排查反馈表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