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队的通知
全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党委部署,学校团委决定,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2022年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我院根据本院实际,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现面向我院全体学生征集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选题,通知如下:
一、选题征集
社会实践内容需体现时代特点、我校特色、专业实际和百姓需求。要符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特点,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现实性指选题要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突出时代特征,适应政策要求;可行性指选题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易于实践,贴近学生实际,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创新性指选题要注重形式新颖,选题视角独特,突出青年特色。
2022年重点方向:结合国家战略规划和新福建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团中央和团省委的部署要求,发挥优势,凝聚资源,重点围绕理论普及宣讲、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促进、发展成就观察、民族团结实践5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2022年专项行动(13项):“牢记总书记教导 奋进新征程”专项活动、“民族团结我践行”专项行动、“红色筑梦之旅”专项活动、“美丽乡村”直播挑战赛专项活动、“河小禹”专项活动、“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禁毒防艾宣传专项活动、闽宁协作专项活动、帮扶泰宁专项活动、“人民墙绘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台港澳大学生来闽交流专项活动、“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专项行动。
二、工作要求
1.鼓励: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各团支部必须至少组建1支实践队,实践队要求3人(含)以上,实践时长3天(含)以上。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但实践队队长必须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籍学生,实践队所属为实践队长所在团支部。
2.奖励:学院团委将于秋季学期组织全部实践队(包含校级重点团队、院级团队)结题答辩,并根据实践成果和答辩成绩,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队伍,并发放实践奖金,“以奖代助”的方式奖励和支持卓有成效的社会实践。
3.保险: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将统一为参加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所需收集的信息见附件《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社会实践队投保信息表》。
三、立项与备案
1.立项:请各实践队队长主动联系指导教师,提交实践队申报材料:实践队信息汇总表(附件1)、安全承诺书(附件2)、投保信息表(附件3),以及实践策划书(1500字以内,含主题、规模、内容、地点等),电子版表格于2022年6月27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vitalchem@163.com,邮件主题为“XXX(队名)实践队”,各附件称命名为“XX申报表-XXX(队名)实践队”。
2.备案(2022年新要求):请所有团队于2022年7月20日12:00前,在全国“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和“福建省学联”微信公众号——“品牌项目——“三下乡团队报备”同时进行团队信息报备。
四、注意事项
1.实践队组队要求
(1)指导教师可为全校范围内的在职教师,如专任教师、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导师、辅导员、工程师等。原则上指导教师必须全程跟随实践队展开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成果展示、论文修改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2)选题需积极正面,体现当代青年学生的风采,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通过社会实践,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
2.评奖团队必须参加答辩且按时提交实践报告和PPT,若放弃答辩视为放弃评奖资格。
3.院团委将组织立项团队在社会实践开始前进行宣传、报销等方面的培训,保证实践质量。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社会实践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厦门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社会实践队投保信息表.xls
共青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部委员会实践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