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同时启动,现就化学化工学院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 一、评审条例按《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优毕、优三、三好、优干评选暂行办法》(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定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务必细读) 二、在团总支组织协调下,各系各年级各专业(班级)组成考核测评小组对年度范围内的每一位本科生进行评定;各类加分(除学分绩点外)及奖项,须由学生主动申报;请各系各年级各专业(班级)于10月9日18:00前完成各类加分公示,并汇总至各年级指定负责人处(辅导员定)。个人申报加分请填写《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个人评定表》(附件4),各年级各专业汇总请填写《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加分汇总表》(附件5)。 三、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个人网上申报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仅可申报一项,同时填写表格6以纸质版提交)的截止时间是10月10日12:00。学院评奖委员会于10月12日左右确定推荐评奖名单,学工组网上审核填写评语;再通知个人从学工系统下载。 四、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材料: (1)《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一式一份,由班级填写,于10月10日14:30前交给各年级负责人)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五、逾期恕不受理。 各类附件见压缩包 学生处链接http://xsc.xmu.edu.cn/s/122/t/377/21/9c/info139676.htm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组 2013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