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下半年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开始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相关文件
奖学金评奖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定暂行办法》、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相关兼得关系参照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兼得关系》执行。
二、各项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评奖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本科生评选,其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2.参评项目及名额
国家级奖学金:化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为11个名额(等额),国家励志奖学金为29个名额(等额);
校级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1名(等额),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1名(差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化院本科生学业优秀一等68名,学业优秀二等136名,其他六种优秀奖学金合计136名。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附件4 申请表
无论评选何奖项,均需上传《4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评定表》中对应表格,此外:
⑴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①《1-0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国家级奖学金者,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评议后填写纸质版提交。)
②《1-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1-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⑵有意向申请校级奖学金的——
①《2-0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校级奖学金者,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评议后填写纸质版提交。)
②《2-4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学金申请表》
③《2-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④《2-5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
另:如申请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需额外提交《2-1请勿双面打印—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⑶有意向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
①《3-1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另:2022年7月转出化院的学生若参评本次奖学金,还需提供教务系统导出或者学生事务大厅打印的2021至2022学年成绩单,含通识课和不含通识课各一份。
2、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为教务处校历时间),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志愿汇评奖年度内的工时截图;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团体竞赛备案表(未提交且前期未向科创部备案的赛事将按均分处理,个人赛事无需提交);
7)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则由评分小组讨论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3、电子材料
申请者必须填写申请奖项对应的电子版汇总表,即《5 20xx级xx班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中对应的奖项汇总表,个人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评奖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
为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材料仅接受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请班长汇总后将纸质版材料(含学生申请材料和国家级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提交至同安二10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yjy@xmu.edu.cn,邮件命名为“年级+班级+**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以下是各项奖学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校级奖学金:2022年9月21日(周三)中午12时
国家级奖学金:2022年9月23日(周五)中午12时
优秀学生奖学金:2022年9月30日(周五)周五12时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志愿工时认定依据《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2. 三类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时请各自提交所需的完整材料。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两不兼得。如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评定顺序为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评奖时间顺序为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因此申报校级奖学金并成功获得推荐的同学,无论是否申报其他奖学金都不再参评);
3.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申请、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4.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5. 申报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填写附件4 申请表中的《1-0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或者《2-0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并于相应奖学金第一次收取材料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表格交给各年级辅导员,以供报学院备案;
6.为规范奖学金材料提交,本年度拟开展一次奖学金材料提交规范线上说明会,时间暂定于9月19日晚22点10分,具体事宜将由团支书通知。为保障同学们的利益,建议所有有意向申请奖学金者参加。
7. 以上如有相关但未述及的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另外,由于教务处导出2019级成绩有误,后续会更正并公布。请各位同学在申评奖学金时合理安排,踊跃参评!
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
2019级——周易:1515057168@qq.com
2020级——唐灏:1919561606@qq.com
2021级——化学系:朱奕辰:1586502933@qq.com;化工系:邹锦扬:2621626203@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奖学金内容及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44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