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校庆期间校院级奖学金(第二批次)评奖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情况
1.校三大奖:“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三大奖,我院本科生可推荐1名至全校差额评选;
2.其他校级奖学金:35个名额,含定向奖学金(陈掌谔奖学金)4个名额,其余奖项31个名额;
3.院级奖学金:约60个名额。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得2022年下半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校级、院级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本次校级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不兼得。
5、如有未列举完全之条例,见《附件2-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兼得关系》。
三、参评奖学金注意事项
1、评审条例按《附件2-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22年5月修订)》执行。
2、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晚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系统的成绩为准。成绩排名会另作公示。
3、学生提交申请材料时可同时申请校级、院级奖学金;如同时申请校级、院级奖学金,按先评定校级奖后评定院级奖原则评定。即同时申请校奖和院奖的,将自动先进行校奖评比,如获得校奖,不论金额大小,都不再参与院奖评比。如申报时未填写所申报奖项(既未填写校奖,也未填写院奖),则不给予评奖。所有加分项需在《附件3-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评定表》中说明,只提交材料,未标明加分项,不予加分。
4、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及时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附件3-2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在上交纸质材料时一并交至值班助理处,此表不用申请同学单独提交。
5、三大奖材料认可期间为:入学—2023年2月26日;
其他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材料认可期间为:2022年2月21日—2023年2月26日,即前三个学期(含小学期);
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6、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申报三大奖,并经学院推选至学校参与差额评选后中选,则该同学不再参与此次其他校、院级奖学金的评选。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
(1)《附件3-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评定表》(纸质)
(2)《附件3-2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注意信息完整、手写签名、双面打印)(纸质);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4)《附件5 20xx级xx班校院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5)《附件4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由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并填写,每个班级交一份)
2、申请其他校级、院级奖学金:
(1)《附件3-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评定表》(纸质)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3)《附件5 20xx级xx班校院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4)《附件4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由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并填写,每个班级交一份)
3、申请校院奖的所有证明材料的时效为2022年2月21日——2023年2月26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请截屏志愿汇工时,需含有志愿工作具体发生时间);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与团体竞赛备案表(未提交或前期未向科创部备案的赛事将按均分处理,个人赛事无需提交);
(7)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报告按一般刊物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4、注意事项
(1)所有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并用明显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
(2)如发现在评奖过程中存在造假、无中生有等不诚信行为,将撤销对应获得的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请同学们务必注意个人诚信!
(3)鉴于第一批次校奖均为差额评选,故参评第一批次校奖的同学,也可申请本批次的校级院级奖学金,根据第一批次在学校级别是否入选,决定本批次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已申请第一批的同学若申请第二批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本次校级、院级奖学金的同学,需手写感谢信(内容及格式将在确定人选后通知),并配合学校、学院参加校庆期间相关颁发典礼。
五、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奖项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0日(周五)下午18:00前或3月12日(周日)早11:00-11:30。逾期提交恕不接收。
申报所需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由班长统一收集,汇总本班材料后,纸质版材料(含学生申请材料和班级民主评议表)提交至同安二10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材料(《附件5 20xx级xx班校院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hyjz@xmu.edu.cn。
对于本次评奖如有疑问可反馈至以上邮箱,邮件命名为“20xx级xx班-2023校庆奖学金疑问”,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奖学金内容及附件:
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