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校庆期间奖学金将分为两个批次评选.本批次将先评选校级奖学金中有6项专项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相关文件
奖学金评奖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兼得关系》。
二、奖学金的项目及名额分配
本次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由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奖工作组推荐,详情如下:
1.国际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本科生1名,全校差额评选本科生共计12名,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学院推荐本科生1名,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共计差额评选15名。
3.葛文勋奖学金:学院推荐工学学生1名(该名额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全校差额评选3名。
4.出版奖学金:面向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籍等边远地区学生,名额不限,全校差额评选10名。
5.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6.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4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评定表》(特别提醒:请根据所申请奖项的评奖条例着重填写该专项的各类相关经历表现);
2、《附件5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评议后填写纸质版提交);
3、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的时效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所申请专项的各类证明
(2)志愿汇评奖年度内的工时截图;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与团体竞赛备案表(未提交或前期未向科创部备案的赛事将按均分处理,个人赛事无需提交);
(8)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则由评分小组讨论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4、电子材料
申请者必须填写申请奖项对应的电子版汇总表,即附件6中对应的奖项汇总表。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评奖除特别要求外,其他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具体参评奖项。
专项奖学金纸质版材料由个人提交至同安二10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hyjy@xmu.edu.cn,邮件命名为“年级+班级+**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以上奖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周四)下午17:30。逾期恕不接受补交!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注意事项
(1)关于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见附件7。
(1)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7日晚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2)如发现在评奖过程中存在造假、无中生有等不诚信行为,将撤销对应获得的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请同学们务必注意个人诚信!
(3)鉴于本批次校奖均为差额评选,故参评本批次校奖的同学,也可申请下一批次的校级院级奖学金,根据本批次在学校级别是否入选,决定下一批次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4)关于本次评奖有任何问题也可以反馈到以上邮箱中,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奖学金内容及附件:
【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53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