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校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相关文件
奖学金评奖在学校各条例下,同时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23年6月)》,各类奖学金相关兼得关系参照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兼得关系》。
二、各项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评奖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本科生(正常学制内),参评年度成绩需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2.参评项目及名额
中国银行奖学金:化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有2个名额。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附件4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个人评定表》中对应表格。
2.附件5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及民主评议相关证明材料(如线上投票截图或线下投票照片)。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向2023-2024学年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后,由各班班长填写附件5 ,并于9月18日下午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表格交至同安二101-5学生助理处,以供报学院备案。
3.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加分,证明材料同评定国奖的通知。
4. 在线文档
【腾讯文档】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收集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ndPRVhFYnFueHNs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评奖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请每位参评的同学务必填写好在线文档。
为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除民主评议表外,所有材料由个人提交至同安二101-5学生助理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点。
五、注意事项
1.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两不兼得。如同时申请,评定顺序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本次校级奖学金与明年上半年校庆期间校奖、院奖不可兼得;
2.参评国奖的同学若想要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且参评材料没有更新的话就不必重复提交个人评定表,填写在线文档,上交民主评议表即可;
3.本次评奖将参考2023-2024学年所有课程成绩;
4.以上如有相关但未述及的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负责人。
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
2021级——段意:3213614993@qq.com
2022级——林泽胜:1525870764@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奖学金内容及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491.htm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