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级本科生:
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照以下文件执行:《化学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2021年11月)》(见附件1),“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申报,在“优秀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的申报者中,择优秀者推荐为“优秀三好学生”(算分结果非唯一择优标准)。
二、各项荣誉称号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2019级毕业班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参评同学的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若在校级运动会各类赛事取得一、二等奖或前8名成绩,可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放宽至及格。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有异议请直接联系体测中心。
2.参评项目及名额
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8%。本次分给我院17个名额。
优秀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4个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4个名额。
优秀毕业生:参评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10%。本次分给我院21个名额。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优三、三好和优干的同学提交《附件2-1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个人评定表》,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提交《附件2-2: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个人评定表》(个人评定表中必须写明所有的加分项,不知道具体加分数目可不写具体分数,未体现在个人评定表的项目不予加分且不接受补交。)
2.《附件3 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填写纸质版评议表后提交。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无需进行民主评议。)
3.《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个人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4.个人体测成绩截图(仅申请“三好学生”或“优秀三好学生”的同学需提供,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2022年度体测成绩截图)
5.相关证明材料
优秀毕业生材料有效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23年6月1日。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材料有效时间:2022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日(为教务处校历时间,即大三小学期,大四上学期,大四下学期),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算分。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 志愿汇评奖年度内(以工作实际发生时间为准)的工时截图;
(2) 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 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 奖学金获奖证书;
(6) 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排序度,否则按均分处理);
(7) 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则由评分小组讨论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所有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
申报所需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由班长统一汇总收集并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请班长将纸质版材料(含学生申请材料和班级民主评议表)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至同安二10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材料(《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送至hyjz@xmu.edu.cn,邮件命名为“荣誉称号汇总表+2019级xx班”。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1;
2.评奖评优中志愿工时的认定依据《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在评奖年度内完成的志愿项目,工时尚未在志愿汇系统显示的,可提交具有效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讨论。
3.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关于提交材料的问题:(1)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个人评定表,我们将以此为基础进行算分,如果填写遗漏的情况不予补交;(2)此次算分将以附件4评分细则为标准,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对比自己加分项避免遗漏;(3)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的个人评定表与学年工作实际情况,将作为学院工作组评选的依据之一。
5.因部分课程成绩尚未录入,故本次评奖中涉及学年成绩绩点、排名部分无需各位同学填写,后期学业成绩由本科生团总支综合事务部工作人员为奖学金申评同学直接填写。请各位同学在申评奖学金时合理估计,踊跃参评!
6.以上如有相关但未述及的问题,请咨询对应专业负责人(仅资讯,材料提交见前文)
化学、能源:张雨豪20420192201964@stu.xmu.edu.cn
化生、化工、生工:林诗妍1154025843@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学生处网站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内容及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06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