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招聘公告
福州海关(原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主要承担法定进出口商品和社会委托样品检验检测工作的事业单位,检测总体规模和综合技术实力位列我省前列。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的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1:仪器分析化学技术岗,1名,化学及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岗位2:常规理化检测技术岗,1名,化学及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三、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食品、农产品等的理化检测,以及相关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沟通合作能力。工作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福州海关湖东路办公区。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明确应聘岗位,简历用word格式(文件名命名规则:岗位编号+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发送至邮箱fjiqtc@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通过资格审查者本中心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事宜。
五、面试及体检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方可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本中心人员管理规定的薪酬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并享受五险一金、工会会员等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本中心可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87065516,齐黎(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