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学习共同体实施办法
(试行)
为帮助学生建立学习兴趣、自信心,锻炼自学能力,引导学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整合学院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氢氧导员、课程助学导师、本科生课程助教、班主任助理等力量,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通过多元化教学及学习组织形式,促进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教师与教师间的积极互动,打造运转良好的学习共同体。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一)氢氧课堂
1. 氢氧课堂新生晚自习:开展大一学生晚自习,确保所有大一学生班级每周进行至少2次集中晚自习;招募高年级学生作为氢氧自习导员,协助管理晚自习秩序和答疑。
2. 氢氧课堂学霸帮扶:开展朋辈帮扶工作,针对部分有需求的核心专业课程,遴选已完成课程学习的优秀学生作氢氧授课导员,每周定期开展至少1次学生授课或答疑。
(二)课程互助小组
部分核心专业课程每周举行1次小组助学,以小组为单位辅导学习,每组约3-5人(以课程实际情况为准),每次1-1.5小时,招募课程相关院系品学兼优的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专业教师/研究员等作为课程助学导师,负责督促学生查缺补漏、拓展学习,并定期向任课教师汇报助学情况和辅导心得。
(三)本科教学辅助
部分课程招募高年级本科生作为本科生课程助教,通过运用助教角色反转、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参与课程教学,充当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中介”,激活传统课堂,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目前已在《微生物学实验》、《化工设计课程》等课程试行。
(四)新生引导
遴选优秀学生作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和辅导员开展新生班级建设和指导,督促大一新生第一学期的学习,帮助新生更好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顺利实现人生发展阶段和学习方式的关键转变。
第三条 管理机制
上述活动工作组将定期对参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学生的助学表现进行评价及审核,学生可依据《化学化工学院助学积极分子、优秀助学导师评定办法(试行)》获评“助学积极分子”或“优秀助学导师”荣誉称号。获评“助学积极分子”或“优秀助学导师”学生的助学服务可认定为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21-2022学年起试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工-教学联席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化学化工学院学习共同体部分举措工作指南
2. 化学化工学院助学积极分子、优秀助学导师评定办法(试行)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
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学习共同体部分举措
工作指南
1. 氢氧课堂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岗位要求 | 评价管理 |
学期初招募 | 氢氧课堂新生晚自习: 1. 按照大一学生“氢氧课堂”晚自习的时间安排,加入某一大一班级晚自习(每周两次),每周至少参加一次,无特殊原因需完整参加一学期; 2. 晚自习期间,负责做好晚自习签到、课程答疑、维护自习秩序; 3. 每次晚自习结束后,形成晚自习报告,内容包括当次晚自习总体秩序情况、学生主要提出的课程问题。 | 1. 认真负责,积极向上,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 2. 相关课程成绩优秀; 3. 善于沟通交流,能对受辅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和学习引导。 | 氢氧课堂新生晚自习与学霸帮扶的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本科一年级辅导员、团委副书记。 学期结束后,学生工作组将对氢氧导员的工作量、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认定。 |
学期初招募 | 氢氧课堂学霸帮扶: 1. 对于学院当学期安排的部分有需求的主干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授课,每次不少于2课时; 2. 授课前应做好充分的备课,授课过程应结合板书和多媒体课件,授课内容充实、详尽,授课后了解学生需求,持续改进、更新授课内容; 3. 对于难度大、无适合人选授课的课程,可每周安排一次答疑,每次不少于2课时。 |
2. 课程互助小组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岗位要求 | 评价管理 |
学期初招募 | 1. 确定能在整个学期的每周负责至少1门课程1个组的小组助学; 2. 参加培训; 3. 确定每周小组助学时间地点方式。 | 1. 认真负责,积极向上,严格遵守业务操守及品德规范; 2. 相关课程成绩优秀; 3. 善于沟通交流; 4. 熟悉PPT课件制作(非必需); 5. 学期课程结束前无特殊情况不可退出。
| 项目负责人为各课程负责教师。 学期结束后,工作组将对课程助学导师的带组工作、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
当周小组助学 前 | 1. 熟悉课程资料; 2. 独立思考当周作业,收集批改组员作业,分析组员作业完成情况; 3. 按主讲教师要求针对性准备习题。 |
当周小组助学 期间 | 1. 督促学生自主学习,重点听取组员对近期知识点的总结归纳; 2. 每次安排部分组员负责讲解作业,带领其复习并针对性答疑解惑; 3. 对知识掌握不佳及缺交作业组员提出建议或警告。 |
当周小组助学 后 | 1. 总结组员学习、作业及出勤情况,反馈给教师; 2. 关注组员学习状态,及时回答组员提问(包括非课程方面)。 |
3. 本科教学辅助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岗位要求 | 评价管理 |
课前准备 | 1. 熟悉课程内容,掌握授课教师对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 2. 课程材料准备,课程预演(若需); 3. 接受并协助教师开展安全和相关技能培训; 4. 协助分组,与学生交流互动、答疑解惑; 5. 完成课程其他具体要求。 | 1. 认真负责,积极向上,严格遵守业务操守及品德规范; 2. 相关课程成绩优秀,具备课程所需知识和技能。如:《化工设计课程》需熟悉基Aspen、CAD等设计相关软件,化工设计大赛获奖队员优先;《微生物学实验》需熟悉基本实验操作,掌握实验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 3. 综合素质优秀,能灵活应用知识、擅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善长沟通交流,具有责任心; 4. 学期课程结束前无特殊情况不可退出。
| 项目负责人为各课程任课教师。
学期结束后,工作组将对本科生课程助教的基本业务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安全及规范意识、课后指导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
授课过程 | 1. 协助各组的具体授课工作,给予学生相应指导并答疑解惑; 2. 依据课程要求记录学生平时表现; 3. 完成课程其他具体要求。 |
授课后 | 1. 答疑、发布课后作业,考勤记录,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 2. 课程总结、分析及复盘; 3. 收集整理各种反馈信息,做好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 4. 完成课程其他具体要求。 |
4. 新生引导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岗位要求 | 评价管理 |
学期初招募 | 1. 入学阶段:入学前的线上答疑(包括学习方面)、协助迎新、协管军训、配合学生会和团总支开展班级的素质拓展及班团组建; 2. 正式开学阶段:第一学期两周课后给予学生主干课程学习方式/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协助班主任和辅导员开展班级建设工作、指导新生班委开张工作。包括:班团建设、学业指导、思想心理问题沟通等。 | 1. 具备号召力、凝聚力、组织力等积极向上品性的同学; 2. 具有强责任心,团队协作意识,有奉献服务精神的,有学生工作经验者及学生党员优先;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带头引领学风,拔尖计划及卓越计划学生优先。 | 项目负责人为本科一年级辅导员。
工作期结束后,由分管班主任和辅导员共同认定班主任助理的工作量和等级。 |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助学积极分子、优秀助学导师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学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作为我院打造学习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之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
第二章 资格与奖励
第三条 参加助学服务年度工作量累计达到45小时、90小时可分别获得“助学积极分子”、“优秀助学导师”称号,表现优秀者可给予1.2倍工作量认定,不合格不予认定工作量。
第四条 获评“优秀助学导师”称号的学生可获得一定奖金鼓励。
第三章 评审方式
第五条 由各工作组负责组织评选、核对数据、确定候选名单,经各工作组负责人提交学工-教学联席会讨论确认,评优推荐结果在学院进行3天的公示。
第六条 毕业班于每年6月份进行本学年的评优工作,其他年级于每年7月份进行本学年的评优工作。数据时间范围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这一年的7月1日,毕业班截至评奖评优日期,所有年级的工作量不可累积到下一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对参评学生要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一)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收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第八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各工作组提出申诉,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1-2022学年起试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工-教学联席会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