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校2026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相关文件
奖学金评奖在学校各条例下,同时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23年6月)》,各类奖学金相关兼得关系参照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兼得关系》。
二、各项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评奖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的本科生(正常学制内),品学兼优的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2.参评项目及名额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化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有2个名额。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附件4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个人评定表》中对应表格。
2.附件5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及民主评议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向2025-2026学年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后,由各班班长填写附件5和附件6,并于9月17日下午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表格以pdf文件及民主评议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yjz@xmu.edu.cn,邮件主题为“校级奖学金民主评议表+xx级xx班”,以供报学院备案。
3.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6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加分,证明材料同评定国奖的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评奖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
为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除民主评议表外,所有材料由个人提交至同安二101-5学生助理处,该项奖学金提交材料时间紧张,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7:30。
五、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本次校级奖学金两两不兼得。学校要求,校奖获评结果提交时间在国奖、国励之前。因此,请同学们谨慎申请,如获评此次校级奖学金,将自动丧失本次国奖、国励的参评资格。本次校级奖学金与今年上半年校庆期间校奖、明年上半年校庆期间校奖、院奖不可兼得;
2.本次评奖将参考2025-2026学年所有课程成绩;
3.以上如有相关但未述及的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负责人。
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
2023级——王琛霖:2471690705@qq.com
2024级——江春燕:3388675794@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奖学金内容及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