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奖工作同时启动,现就化学化工学院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 一、评审条例按《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推荐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申请校级、院级奖学金;学院评奖委员会先评定校级奖后评定院级奖。院级奖学金详见专项通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 (1)《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 (1)《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由学院统一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 ④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 (以上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四、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3月8日(周四)11:4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1.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推荐实施细则 2.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校级、院级奖学金申请表 3.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5.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化学化工学院 2012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