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你们好!
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2021年11月)》,各项荣誉称号不可同时申报,在“优秀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的申报者中,择优秀者推荐为“优秀三好学生”(算分结果非唯一择优标准)。
二、各项荣誉称号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2.参评项目及名额
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8%。本次分给我院55名额。
优秀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14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14名额。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个人评定表》(个人评定表中必须写明所有的加分项,不知道具体加分数目可不写具体分数,未体现在个人评定表的项目不予加分且不接受补交)。
个人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汇总后打包提交至指定邮箱
2.《附件3 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优秀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者,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填写电子版评议后提交。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无需进行民主评议。)
3.《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个人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4.个人体测成绩截图
根据体育教学部的相关要求,自今年起评优参考的体测成绩按学年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体测成绩可于219.229.80.207查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体测成绩可于厦大体育小程序——体质测试——一年多测成绩查看
注:上述查询方式仅供同学预估体测成绩,此轮无需提交体测成绩。
体测成绩证明截图将在体育教学部新系统出来后由评优工作组工作人员联系各位同学提交。
5.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请插入至附件2内提交,请确保截图清晰)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8月31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算分。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 志愿汇评奖年度内(以工作实际发生时间为准,时效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5日)的工时截图(包括总工时截图及详细加分项目);
(2) 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 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 奖学金获奖证书;
(6) 竞赛获奖证书、团体竞赛备案表(未提交且前期未向科创部备案的赛事将按均分处理,个人赛事无需提交);
(7) 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则由评分小组讨论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另:2023年7月转出化院的学生还需提供2022-2023学年的成绩证明(自助打印机开具或联系当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供)。
四、材料提交要求
因暂未开学,本次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电子版上交。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个人评定表》转为PDF后由班长统一汇总收集后打包提交
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均由班长统一汇总收集并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因学校本次评优工作提前,为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班班长将所有电子版材料(《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个人评定表》《附件3 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分类打包后)于2023年8月31日24:00前发送至hyjz@xmu.edu.cn。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1;
2.评奖评优中志愿工时的认定依据《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在评奖年度内完成的志愿项目,工时尚未在志愿汇系统显示的,可提交具有效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讨论;院级迎新活动产生的相关工时,将由院青协统一提交,不用重复提交。
3.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4.关于提交材料的问题:(1)此次算分将以附件4与附件6的评定办法为标准,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对比自己加分项避免遗漏;(2)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的个人评定表与学年工作实际情况,将作为学院工作组评选的依据之一;(3)请本年度转出专业同学在个人评定表中姓名后打括号标明(原专业->转入学院专业、时间)。
5. 因部分课程成绩尚未录入,本次将参考2023年8月31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为准,并将另行发布。
6. 2022级本科生按分流后所在学院进行评定,转专业学生按大一上学期所在学院进行评定。
7.以上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年级负责人。同时希望各年级同学能多与我们交流,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
2020级——阿迪力江·阿力木:3627114838@qq.com
2021级——陈思杰:1600522242@qq.com
2022级化学类——杨舒雅:3398853608@qq.com
2022级化工系——唐源:2454037511@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18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