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你们好!
2024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2021年11月)》,各项荣誉称号不可同时申报,在“优秀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的申报者中,择优秀者推荐为“优秀三好学生”(算分结果非唯一择优标准)。
二、各项荣誉称号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2.参评项目及名额
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8%。本次分给我院57名额。
优秀三好学生:参评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14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2%。本次分给我院14名额。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个人评定表》(个人评定表中必须写明所有的加分项,不知道具体加分数目可不写具体分数,未体现在个人评定表的项目不予加分且不接受补交)。
2.《附件3 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优秀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者,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填写纸质版评议后提交。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无需进行民主评议。)
3.《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个人电子版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4.个人体测成绩截图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参评的学生自行须提交体测成绩。
2023-2024学年体测成绩可于厦大体育小程序——体质测试——一年多测成绩查看
5.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算分。纸质版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 志愿汇评奖年度内(以工作实际发生时间为准)的工时截图(包括总工时截图及详细加分项目);
(2) 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 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 奖学金获奖证书;
(6) 竞赛获奖证书、团体竞赛备案表(未提交且前期未向科创部备案的赛事将按均分处理,个人赛事无需提交);
(7) 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期刊论文,应提供论文首页及相应期刊的中科院-期刊JCR分区报告(参考图书馆网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ky_qkJCRfqbg.htm),未提供分区则由评分小组讨论处理。
专利成果证明参考图书馆网页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zljsbg.htm开具。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另:2024年7月转出化院的学生还需提供2023-2024学年的成绩证明(含校选),具体要求请联系年级负责人。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所有个人材料都采用纸质版上交。所有个人申请材料都必须用无色透明文件夹收纳,置顶放置个人评定表,后附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加分点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用明显的、不易脱落的贴条附在文件夹上并标出参评人的班级、姓名、学号与参评奖项。
申报所需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由班长统一汇总收集并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因学校本次评优工作提前,为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班长将纸质版材料(含学生申请材料和班级民主评议表)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7:00前提交至卢嘉锡207学生助理处,电子版材料(《附件5 20xx级xx班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送至hyjz@xmu.edu.cn。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1;
2.评奖评优中志愿工时的认定依据《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在评奖年度内完成的志愿项目,工时尚未在志愿汇系统显示的,须提交具有效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讨论;院级迎新活动产生的相关工时,将由院青协统一提交,不用重复提交;2023年院级迎新活动产生的相关工时不重复统计。
3.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4.关于提交材料的问题:(1)此次算分将以附件4评分细则为标准,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对比自己加分项避免遗漏;(2)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的个人评定表与学年工作实际情况,将作为学院工作组评选的依据之一;(3)请本年度转出专业同学在个人评定表中姓名后打括号标明(原专业->转入学院专业、时间)。
5.因部分课程成绩尚未录入,本学期评奖评优将参考2024年8月31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为准,并将另行发布。
6.2023级本科生按分流后所在学院进行评定,转专业学生按大一上学期所在学院进行评定。
7.以上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年级负责人。同时希望各年级同学能多与我们交流,各年级负责人联系方式:
2021级化学系——阿迪力江:3627114838@qq.com
2021级化工系——卢雅婷:1663588059@qq.com
2022级化学系——林泽胜:1525870764@qq.com
2022级化工系——唐源:2454037511@qq.com
2023级化学系——石健晖:2398987451@qq.com
2023级化工系——李硕勋:2769465839@qq.com
我们很愿意为大家答疑!
最后,请大家认真阅读邮件内容和学生处网站《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